疯不叫

#朝哥俞哥碎碎念#

#贺朝#


我喜欢我家小朋友。


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。


那个时候年轻,肠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,但脑子却很灵光,缺根筋的那种小算计信手拈来,为了在老师面前表现自己抢活儿干之类的都很正常。但小朋友对此不屑一顾,甚至嘲笑他们是傻逼。他说,该你的总会是的,不该你的绝对轮不到你,不然我们生来的这些差别有什么意义。我想了想,有道理,但我不觉得这是他成绩差得顶天立地的理由。


对不起差生装习惯了乱用成语的毛病改不过来。


无视无视。


小朋友有点冷淡,有点暴力,但打人不疼,看着他下手很重,实际上压根儿没伤着哪儿,跟那些闹起来下手没轻没重的弱智兄弟不一样。他不太爱运动,身上没有寻常男生常有的汗味,反而是种淡淡的,清浅的味道。不是香,就是让人很舒心的那种。当然除了我,别人没机会闻到。


三米以内生人勿近。


碰到一下我先给打成阳痿。


碰两下揍成截肢。


碰三下以上的话,啥也别说了直接准备后事吧。


小朋友头发软软的,跟他性格完全不同,每次摸都停不下来,就算最后都会以我被暴打作为收尾,我还是甘之如饴。他脾气不好,经常炸毛,别人都怕他,不敢靠近,他们无法窥探到小朋友内心的柔软澄澈。我也不知道撞了什么大运遇到这么个大宝贝,或许是命运这个吝啬鬼难得慷慨吧。仔细想想,如果没有二磊那事儿,我就不会留级,不会和小朋友一个班,做同桌,做恋人。


那我生命里得缺多少颜色。


可能我会吊儿郎当地读完高中,考个好大学,找个受得住我的温柔地姑娘,或者一直单着,平平淡淡地过完后半生。


跟无数自视甚高实际却甘于平庸的人一样,终为土灰。


小朋友改变了我太多太多,除了以身相许,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还的清。


那就以身相许吧,我很帅的,小朋友不吃亏。


小朋友,朝哥爱你。想跟你吃同一颗糖,喝同一杯状元奶茶,睡同一张床,一起过一辈子的那种爱。


希望你也爱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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